荆州新闻网消息(通讯员范利利)近日,荆州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快速查处了一起道路遗撒案件,当事单位被处以5000元罚款。
5月31日,区城市管理执法局执法人员在荆州区发展大道巡查时,发现荆安小区路段有渣土遗撒现象,经过往车辆碾压向四周扩散,污染了路面。执法队员循线追踪,发现系某物流公司所属渣土运输车辆从科创园运输渣土至灵均中学过程中,未对上路车辆进行严格冲洗,致使车辆车身带泥,在行驶过程中掉落,污染了发展大道,该行为已违反《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十四条和《荆州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鉴于事后,该公司整改态度积极,迅速安排人员和车辆对路面污染物进行清理,防止了污染扩散,决定对该单位处以伍仟元罚款。
城管部门郑重提示,《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规定,“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在运输建筑垃圾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建筑垃圾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荆州市正在积极开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对道路遗撒行为采取“零容忍”态度,请各建筑垃圾运输企业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随车携带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文件,按照政府有关部门规定的运输路线、时间运行,不丢弃、遗撒建筑垃圾,不超出核准范围承运建筑垃圾”,勿以身试法,违法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