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岗敬业、任劳任怨、严于律己、乐于奉献”,这是众多同事对惠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钟志平的好评。从2014年至2019年,他连续六年被评为“年度优秀公务员”。经多层级评选,他在2016年6月荣获敬业奉献类“惠州好人”称号,在2018年12月荣获敬业奉献类“广东好人”荣誉称号。这个“好人”究竟有多好?其背后究竟付出了多少辛勤的汗水?看完下面的介绍你就知道了。
钟志平。图片来源:惠州报业全媒体记者 严映霞(资料图)
“三用”待人法赢得群众好印象
钟志平自2010年担任桥西执法队队长以来,几乎每天坚持第一个到岗,主动承担起最繁重、风险最高的工作任务,始终坚持带头示范。执法过程中,他坚持以为民服务的理念主动帮扶服务对象,讲究用心、用情、用行对待群众,以柔性执法的方式化解一线冲突,受到辖区商户和人民群众的认可和好评。
钟志平所负责的辖区桥西街道属于惠城中心老城区。辖区内靠摆摊维持生计的流动商贩就有1000多户。如何既保证不影响城市面貌,又兼顾解决好流动商贩的生计问题,是摆在桥西城管执法面前的挑战性课题。
为此,钟志平因地制宜,争取辖区政府的支持,在不影响交通和城市面貌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开辟了4个流动商户疏导点,对一些特别困难的流动商贩进行合理安置。“我们还会定期向惠州市城市管理爱心基金会申请救助金帮助生活困难的小摊小贩。”钟志平说。
国庆假期,钟志平(左)和同事在对公园周边流动乱摆卖进行执法。图片来源:惠州报业全媒体记者 严映霞 (资料图)
“三步”处事法迎来工作好气象
“作为一线的城管执法人员,在依法依规文明执法的同时,还有一点很关键,就是执法人员与当事人应当加强沟通,采取交朋友、定标准、立规矩‘三步走’的方式执法。”钟志平说,第一步是“交朋友”,就是对管理对象的基本情况要熟悉,经常走访交心交流;第二步是“定标准”,就是要依照法律法规反复地跟管理对象讲清讲透管理的标准;第三步是“立规矩”,就是在发现管理对象有违法行为时,首先要口头教育,无效后再通过现场规劝、行政警告等方式,给管理对象定下规矩。“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化解矛盾,更好地完成每一次执法任务。”
曾经有位流动商贩,每天开着电动三轮车载着椰子等到公园景点、市场门口、学校周边随意摆卖,经常不服从管理,有时还顶撞执法人员。前些年,城管部门见他一家老小人口多而且有残疾人,觉得可怜,对其违章行为睁只眼闭只眼。钟志平任队长后,觉得此事不能再放任了。于是,他运用“三步法”,尝试做其工作。首先主动找其谈心,加强政策宣传;同时,针对其特殊情况,特意为其申请了相关困难补助,并在政府划定的临时商贩集中经营处,协调落实了一处免费的临时摊位,以确保其生活来源。然而,该商贩认为流动经营生意更好,于是故技重演,偶尔再到路边摆卖。见此情况,钟志平再启动第二步和第三步,当机立断“赶鸭子进笼”,并盯死一段时间后,终于将其行为规范起来。如今这位流动商户已经租用一个门店,办理了营业执照,做起了店铺生意。由于经营对路,目前势头挺好。
“三得”律己法树立自身好形象
2009年,钟志平从武警部队的一名团职干部转业到原惠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工作,至今已12个年头。同事说他对自身要求很严,不但廉洁奉公,洁身自好;而且干起活来,像个通透的多梭镜,多角度可以让人参照学习。他自己总结的律己之道是“三得”,即做得、忍得、舍得。
所谓“做得”就是对城管执法工作不厌其烦,任劳任怨;“忍得”就是对服务对象包括流动商贩等的不支持不配合不理解要忍得,不能随意生气动粗;“舍得”就是要忘我工作,舍“小家”顾“大家”。
“礼无加货,事无二成。”工作中,钟志平认真负责,担当作为,能履行“做得”“忍得”,但在生活中与家人聚少离多,心中终有愧疚。
2018年10月,正值惠州市迎接全国文明城市年度测评工作冲刺阶段。当时,钟志平未满周岁的二孩突发高烧,情况比较紧急。钟志平接到爱人电话后,向领导请了一个小时假,把小孩送到医院后又急匆匆返回了岗位。
“由于节假日忙于工作,家人对我偶有抱怨,但都能理解包容我;也正是因为有他们的支持,我才能一心扑在工作上,专注于把每一件平凡的事尽量做好。” 钟志平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