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瀍河区获悉,根据征求群众的意见建议,该区把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作为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具体行动,已启动城市管理“夏季清凉”专项治理,通过打造示范道路、管理店外经营、规范夜市发展等具体举措,不断提升群众获得感、满意度。
按照计划,瀍河区将打造新街、中州东路、九都路、瀍涧大道4条精细化管理示范路,最大限度实现“还路于民”。这4条路将彻底清理流动商贩、占道经营、店外经营,严格规范早餐摊位等便民服务点经营秩序;加强做好机动车、非机动车、共享单车规范停放;清除违法设置的各类广告,以及私自设置的地锁地桩、隔离墩、隔离栏。同时,对沿线公园、广场、游园内设施进行维护、更新,确保绿地植物长势良好,增加立体绿化,提升绿化品位。
规范店外经营,是群众在党史学习教育中,在城市建设管理领域的另外一个关注热点。下一步,瀍河区将依法取缔主次干道两侧,尤其是学校、医院、车站、交通枢纽周边地区等重点地段商户店外经营及促销类活动,确保重点道路、重点地段、重点时段秩序良好。同时,按照主干道严禁、次干道严管、背街小巷规范的要求,对部分经批准允许在店外摆放餐桌椅的商户,实行“定时段、定区域、定卫生标准”,在不影响行人通过、不占压盲道的前提下,严格遵守“早餐收摊时间不得晚于8时、晚上出摊时间不得早于19时”的规定,严格加强就餐区域保洁,做到“人走地净”。下一步,对未经批准或屡次违反规定进行店外经营者,坚决依法予以取缔。
在夜市管理方面,瀍河区将采取有力措施,对批准设置的夜市,切实按照“放管结合、规范有序”的原则,确保“合规、便民、有序”。按照要求,夜市将实行定路段、定点位、定经营时段、定经营人、定经营范围、定管理责任人的“六定”要求,做好营业期间秩序维护、环境卫生保持、营业垃圾及污水清运、噪声及污染防控等日常管理工作。在选址上,夜市经营不得占用人行道、盲道、停车位,不得影响车辆、行人正常通行,不得在经营场地安装、使用各类亭棚,不得使用扩音设备。所有未经批准私自设置的夜市或摊点群,都将被依法坚决取缔。(记者 李东慧 通讯员 于江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