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以来,盐城市大丰区进入创建的关键阶段,区城管执法大队针对沿街店铺出店经营现象进行了集中整治,收效显著,但仍存在不听劝导,甚至暴力阻碍城管执法的商户。8月2日,大丰区公安局城南派出所依法对暴力阻碍城管执法的广告公司店员陆某作出行政拘留七日的决定。
据城管执法人员介绍,该广告公司地处大丰区育红路,门前多处堆放制作广告牌的钢管,执法人员多次上门进行劝说,但对方置之不理。8月2日上午,区城管执法大队该片区中队来到此处巡查,发现店铺出店经营现象仍未整改。当执法人员依据《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规定对违规物品进行暂扣时,陆某情绪激动,为阻止城管执法人员执法,用钢管将执法人员打伤。为防止事态扩大,执法人员拨打110报警,城南派出所民警及时赶到,将陆某带离现场,查证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决定自8月2日起对陆某处以行政拘留七日。接受民警教育后,陆某表示非常后悔自己的违法行为,今后将积极配合城管部门执法。
在此,城管执法大队负责人呼吁广大店主,“做文明人、创文明城”,共同维护我们城市的美好环境。(宗洁 陈志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