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警告,二次书面要求整改,但经营户胡某依旧置若罔闻,占道经营,还暴力抗法。违法行为人胡某为自己的冲动行为付出的代价是,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7日,并连夜送进拘留所执行拘留。
据介绍,从今年4月份起,屯溪区城管执法局从日常管理、卫生整洁、绿化美观、秩序良好四个方面开展“门前三包”检查评比,综合评定中心城区沿街两侧单位和商户落实“门前三包”责任情况,并评选出优秀单位和不合格单位,以实施奖励和处罚。其中,屯溪区戴震路的一家鲜花店因占道经营现象严重,被评为4月份“门前三包”不合格单位。随后,屯溪区城管部门先后发放一次警告和二次整改通知书,但是该商户胡某逾期并未整改。
为此,5月22日上午,屯溪区城管局组织执法人员和特勤队员,依法对该花店的鲜花等占道物品进行先行登记保存,予以暂扣出店经营物品,但该商户拒不配合,与执法人员争执和纠缠,其中该鲜花店主采取暴力抗法,冲击执法人员和执法车辆,并采取攀爬执法车辆等方式阻扰城管执法,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当天中午,屯溪黎阳派出所接警后,迅速赶到现场,并将胡某等人带至派出所进一步调查。
起初,行为人胡某并不承认暴力抗法。但是,屯溪黎阳派出所办案民警拿出执法现场拍摄的录像,仔细放给胡某看,在证据面前,其阻碍执法、暴力抗法的事实被查实。据有关人员介绍,由于胡某的暴力抗法行为恶劣,态度蛮横,拒不承认错误,遂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黄山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