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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立法保护城市“绿肺”
发布时间:2017-08-09 13:14 | 来源: 住建部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出台的第一部实体地方性法规《柳州市莲花山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8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部法规将为柳州市保护城市“绿肺”、发挥莲花山的生态效益起到重要作用。

   据悉,莲花山位于柳州市主城区和柳东新区之间,青山葱郁,碧水环绕,森林覆盖率达67%,是柳州不可多得的生态功能区、城市“后花园”,有柳州城市“绿肺”之誉。为科学有效地规范莲花山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行为,2016年9月,柳州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44次会议表决通过《条例》;同年11月底,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26次会议表决批准了《条例》。《条例》主要规定了立法目的、适用范围、基本原则、管理机构职责、莲花山规划的制定要求及有关管理措施、法律责任等内容。《条例》明确,莲花山核心保护区为畜禽养殖禁养区。在莲花山保护范围内依法从事餐饮、娱乐、宾馆等服务性活动的经营者应当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垃圾处置、污水和油烟排放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标准。在莲花山保护范围内摆摊设点、兜售物品,须按照莲花山属地政府规定的地点、时限有序经营,并保持经营场地清洁。

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17.08.04 岩茶



责任编辑:高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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