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卢文洁)广州市湿地资源丰富,已占土地面积的十分之一。昨日广州人大常委会举行《广州市湿地保护规定》的立法调研,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于绍文参加。《广州市湿地保护规定(草案)》拟规定广州每五年开展一次湿地资源调查并向社会公布,湿地实行名录管理,湿地保护范围内“禁止向湿地引进、放生外来生物物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