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18年01月30日 星期二 欢迎访问法新网!·首页·关于我们·杂志订阅·广告征订·理事单位·人员查询·联系我们
网站公告:讲述中国法治故事,传播中国法治声音,阐述中国法治特色,弘扬中国法治精神,《法制与新闻》官方网站
北京出台信用奖惩实施意见 严重失信将被限制买房
发布时间:2017-04-27 11:14 | 来源:北京青年报


  本市出台《关于建立完善信用联合奖惩制度加快推进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

  严重失信者将被限制买房

  本报讯(记者 李泽伟)市政府日前出台《关于建立完善信用联合奖惩制度加快推进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有履行能力但拒不履行的严重失信主体,实施限制出境、购买不动产、乘坐飞机、乘坐高等级列车和席次等措施。各级人民政府和公务员在履职过程中,因违法违规、失信违约被司法判决、行政处罚、纪律处分、问责处理等信息将纳入政务失信记录。

  《意见》提出,将各级人民政府和公务员在履职过程中,因违法违规、失信违约被司法判决、行政处罚、纪律处分、问责处理等信息纳入政务失信记录。加大对各级政府和公务员失信行为的惩处和曝光力度,不断提升诚信履职意识和诚信行政水平,以政务诚信引领社会诚信。

  对诚信行为的激励将加强,包括行政性、市场性、社会性激励。《意见》指出,对诚信典型和连续三年无不良信用记录的行政相对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实施“绿色通道”和“容缺受理”等便利服务措施。支持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发“税易贷”“信易贷”“信易债”等守信激励产品,使守信者获得更多机会和实惠。

  《意见》还提出,加大失信行为惩戒力度,也包括行政性、市场性和社会性惩戒。市场性惩戒方面,督促有关企业和个人履行法定义务,对有履行能力但拒不履行的严重失信主体,实施限制出境、购买不动产、乘坐飞机、乘坐高等级列车和席次、旅游度假、入住星级以上宾馆及其他高消费行为等措施。鼓励市场主体对严重失信个人采取差别化服务,引导商业银行、证券期货经营机构、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对严重失信主体提高贷款利率和财产保险费率,或限制向其提供贷款、保荐、承销、保险等服务。

  此外,还将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等社会舆论作用,加大对社会影响恶劣、情节严重失信行为的曝光力度。建立健全失信行为举报制度,鼓励公众举报严重失信行为,并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



责任编辑:高翔
最新文章
广东实施新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 “… 安徽出台司法行政改革重点任务清单 地方立法如何“立得住、真管用”? 地方立法:让法治触角更灵敏(法治… 大连市旅游条例将于10月1日起施行 生活垃圾怎么管,长沙今年将立法 确保立法工作政治正确 新修订《广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
推荐文章
全国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一百零九次委…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 最高检对张文中案顾雏军案同步审查… 公安部:严肃追责赌博幕后保护伞 打… 最高检已纠正7件涉产权刑事申诉、… 公安部党委召开2017年度民主生活会… 最高检:谨防假冒检察机关实施电信… 曹建明:坚决拥护党中央关于宪法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