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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今年立法工作望完成 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共4件
发布时间:2017-04-24 11:12 | 来源:温州都市报


    温州网讯 市政府近日发布2017年立法工作计划,根据该工作计划,我市争取在本年度内完成的政府规章和地方性法规草案立法项目共4件。
其中,需要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地方性法规项目3件:《温州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起草,于3月底前向市政府报送草案)、《温州市电梯安全条例》(由市质监局负责起草,于4月底前向市政府报送草案)、《温州市D级危险房屋处置规定》(由市住建委负责起草,于4月15日前向市政府报送草案)。
此外,需要制定出台的规章项目1件:《温州市居住房屋出租安全管理办法》(由市公安局负责起草,于6月底前向市政府报送草案)。
还有9件需要进一步调研、论证,待条件成熟后提出的调研项目。包括城乡建设方面7件:《温州市楠溪江保护管理条例》(由永嘉县政府负责起草)、《温州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条例》(由市交通运输局负责起草)、《温州市雁荡山风景名胜区条例》(由市雁荡山管委会负责起草)、《温州市消防管理条例》(由市公安消防局负责起草)、《温州市区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温州市城市道路管理办法》和《温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起草)。历史文化保护方面2件:《温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由市规划局负责起草)、《温州市文物保护管理办法》(由市文广新局负责起草)。



责任编辑:高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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