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5年立法规划确定 4成法规涉及环境保护
发布时间:2017-04-18 09:51 | 来源: 鲁中网-鲁中晨报
4月14日,鲁中晨报记者从淄博市人大常委会了解到,淄博2017年-2021年的立法规划项目已经确定,共30件,其中,制定法规16件,修改法规13件,废止法规1件;按地方立法权限划分,属于城乡建设与管理的22件,属于环境保护的7件,属于历史文化保护的1件。
记者了解到,5年立法规划确定的项目共30件,其中,制定16件,修改13件,废止1件。按照地方立法权限划分,城乡建设与管理类22件,主要有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电梯安全条例、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条例、城市综合管理条例、物业管理条例、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等;环境保护类7件,主要有生态红线功能区域保护条例、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水污染防治条例、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等;历史文化保护类1件,即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5年立法规划所确定的项目是预期性和指导性的,在实施过程中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
记者注意到,立法规划实施涉及的部门,为了落实责任,在每一个立法项目上都备注了责任单位,要求责任单位成立起草班子,确定分管领导和承办人员,按照年度立法计划要求的时间提请审议。
地方法规涉及每一名市民的利益,因此,立法项目也坚持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征集规划项目,除向淄博市人大专门委员会、一府两院、市政府各部门、区县人大常委会、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征求意见外,还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在立法过程中,市民还可以参与意见的修改,届时市民可以发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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