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1月起,苏州全体城管执法人员将以崭新的面貌出现在市民面前。今天(10月30日)上午,从苏州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传出信息:自2017年11月1日零时起,苏州市2246名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将正式启用全国统一的城市管理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标识。原有城市管理执法人员工作服饰,由各县市、区城管执法部门负责统一收回,停止使用。
图为新闻发布会现场。
新闻发布会现场展示了新版城市管理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标识。与原执法制服相比,新版制服设计感和识别性更加强烈。此次统一亮相的城市管理执法制式服装颜色为藏青色及天空蓝色,搭配金色标志,行业特点鲜明。在标志标识设计方面,采用了国徽、人字飘带、盾牌、牡丹花、橄榄枝等元素。国徽象征国家,以飘带组成“人”字代表人民,体现了为人民管理城市的理念,盾牌象征依法行政,牡丹花和橄榄枝组成装饰图案,表示城市让生活更美好。五朵牡丹花标识构建“权责明晰、服务为先、管理优化、执法规范、安全有序”的城市管理体制。制式服装及标志标识文字统一使用“城市管理执法”字样,表明着装队伍身份。服装功能主要考虑适应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场所多在户外、街头的实际,便于执勤活动。
城管执法人员着新版制式服装亮相。
据了解,苏州城管执法人员此次换装,已是历史上的第三次。上世纪90年代末,苏州市政府对城管执法人员着装进行了统一,囿于条件限制,当时各地城管制服款式各异; 2009年,江苏省建设厅发文对全省城管执法人员制服进行了规范统一。此次城管执法人员换装实现了全国统一,距离上次换装已有8年之久。
据了解,此次除了城管执法队员外,城管协管人员制服更换暂不在换装之列,下一步将按照省住建厅的统一下发文件进行更换。另外,根据有关规定,在制服更换完成后,也将对执法车辆和办公场所等统一更换新的标志、标识。
根据全省城市管理执法人员胸号统一分配要求,城市管理执法人员胸徽字样,全省统一为“江苏”。城市管理执法人员的胸号8位数组成,其中第一、二位为省编号“32”。第三、四、五位为各市、县(市、区编号),其中市本级和工业园区为32050,姑苏区为32051,虎丘区为32052,吴中区为32053,相城区为32054,吴江区为32055,常熟市为32056,张家港市为32057,昆山市为32058,太仓市为32059。末三位为人员编号,胸号是个人唯一的,有利于提高每位执法人员的自我约束力,同时也对执法人员执法规范化提出了更高要求。
苏州市市容市政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赵金龙表示,统一规范的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标识是公权力的象征,体现法律威严。城市管理执法人员统一着装,有利于形象直观地表明执法人员身份,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增强职业荣誉感归属感,不断提升城市管理队伍整体形象。 “全市城市管理执法人员将以此次统一着装为契机,以全新的形象走上工作岗位,进一步推进规范执法、文明执法,建设一支管理精细化、执法规范化、服务人性化的城管队伍,进一步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更好地为城市发展和民生服务,以更强的使命感、更高的荣誉感、更大的责任感,积极投身到苏州市市勇当‘两个标杆’、建设‘四个名城’中去。”
据介绍,苏州全市城管统一更换制服和相关标志、标识后,一旦市民发现城管执法队员有不按规定穿着执法或安装标志、标识的情况,可以拨打苏州市城市管理监督热线69331110进行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