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2月24日电 (池梦蕊)为全面贯彻落实《北京市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进一步提升北京市无障碍环境建设水平,2022年,北京市城管执法局调度全市城管执法部门持续加强无障碍设施专项执法力度,重点查处城市道路范围内私自挖掘、损毁无障碍设施,以及从事流动无照经营、店外经营、堆物堆料造成无障碍设施被占用、损毁等违法行为,推动全市城市道路范围内无障碍设施常态管控有序、运行良好。据统计,今年以来,全市城管执法部门共检查城市道路1万余条次,及时发现纠正各类无障碍设施被占用、损毁等违法行为,并予以立案查处。
2月22日下午,北京市城管执法局执法总队联动海淀区城管执法局及属地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对海淀区重点道路、宾馆饭店、体育场馆、公园等无障碍设施较为集中的重点点位进行检查。执法人员发现位于中关村南大街的一公园门前便道上,有数十个锥桶摆放在盲道上,经过调查,该锥桶是用于人员疏散导引,但摆放时没有考虑周全,占压盲道近百米。执法人员立即督促涉事单位进行清理,将锥桶搬离,并要求属地加强对无障碍设施的日常巡查,及时发现纠正各类无障碍设施被占用、损毁等违法行为。
据北京市城管执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城管执法部门将重点对城市道路范围内无障碍设施管理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发现无障碍设施被占用、标识损毁、损坏的,要求管理责任人立即整改,拒不整改的依法处罚;同时督促管理责任人加强对无障碍设施的日常巡查,履行维护管理责任,确保无障碍设施正常使用,着力消除盲道安全隐患。
在开展无障碍设施专项执法中,市区两级城管执法部门将统筹指导各街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不断完善日常巡查机制,推进无障碍设施常态化监管;同时,落实《北京市接诉即办工作条例》,依托属地网格员、无障碍监督员、街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员相互配合的联动机制,及时响应解决群众诉求,为提升全市无障碍环境的规范性、适用性、系统性水平,提供有力执法保障。
无障碍环境建设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在此,城管执法部门倡导全社会要进一步关注和爱护无障碍设施,不占用、不占压、不破坏,保持无障碍设施使用无碍。
根据《北京市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规定,损毁、侵占或者擅自停止使用道路、公共建筑、居住建筑和居住区内无障碍设施的,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相关部门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