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亳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决策部署,进一步压实责任,结合工作职责和疫情防控承担的任务,按照防控全覆盖,工作无盲区的要求,市城市管理局对县区开展疫情防控督查工作。
加强组织领导。市城市管理局成立四个督察组,由党组成员任组长,所属机构负责人为副组长,分别负责督查县区城管部门及所属监管企业疫情防控工作开展情况。
把握督查重点。重点督查垃圾中转站、公厕等环卫设施,供水、供气和污水处理等涉及群众生产生活的经营服务场所,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和执法人员值守情况。
严格督查内容。对重点对象“四早机制”建立、防疫物资配备、防疫消杀、“三件套”等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是否到位进行督查。
坚持立行立改。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对督查发现的问题,及时要求责任单位现场整改。
针对督查中发现的部分餐饮企业擅自开业问题,该局督查人员立即制止并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反馈情况,加强部门协同,形成防疫工作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