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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邀请专家为垃圾分类建言献策
发布时间:2017-10-11 10:30 | 来源:深圳特区报


 

华中科技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中国城市环境卫生协会生活垃圾分类与减量专业委员会主任陈海滨。

清华大学环境学院教授刘建国。

垃圾分类容器展示。

  核心提示

  今年以来,深圳生活垃圾分类举措亮点频频,明确提出了生活垃圾分类的工作思路与方法。10月10日,市城管局举办了《深圳市环境卫生设施专项规划修编》专家咨询会。对于这项影响未来深圳环境卫生管理的专项规划,市城管局着力构建以垃圾分类为主导的生活垃圾分类治理体系,对标垃圾治理的国际一流水平,以垃圾分类来统领全市的生活垃圾治理。

  在咨询会上,清华大学环境学院教授、固体废物处理与环境安全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副主任刘建国,华中科技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中国城市环境卫生协会生活垃圾分类与减量专业委员会主任陈海滨,为深圳的生活垃圾分类建言献策。专家们充分肯定了深圳的相关做法,并寄语深圳在特大城市垃圾分类上创造出范例。

  深圳垃圾治理新规划 正确且有意义

  深圳做法

  此次深圳市环境卫生设施专项规划特点在于拟构建以垃圾分类为主导的生活垃圾分类治理体系。在广度上,将涵盖现行环卫系统、“大分流细分类”体系,两网衔接,以及现实流向城市管理系统末端焚烧、填埋等处理设施的城市固废,以“城市大固废”的概念统筹规划,为城市固废管理发展提供根本性的保障。

  在深度上,将涵盖从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以及宣传教育、监督机制、制度保障等全链条体制、机制的规划与设计。

  在体系规划设计上,将突破传统的城市垃圾治理体系,对标国际一流城市,采用最先进的技术和设备,构建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分类治理新体系。

  在设施规划布局上,将充分体现全市统筹、区域协调、资源共享的原则,实现低碳环保、绿色发展的良性循环。

  问

  我国从2000年开始推广垃圾分类制度,从试点到现在全国46个城市先行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各地一直在探索,但瓶颈不断。此次召开的《深圳市环境卫生设施专项规划修编》专家咨询会上,深圳将规划构建以垃圾分类为主导的生活垃圾分类治理体系,并将生活垃圾分类治理规划纳入城总规,可以说是对垃圾分类进行了顶层设计。此举意义何在?对此项规划有何意见、建议?

  刘建国:深圳在我国的环卫发展历史上,是一座有着重要地位的城市。第一座垃圾焚烧厂在深圳诞生,真正意义上的第一座现代化的卫生填埋场也是在深圳诞生。现在,深圳专门提出来以构建垃圾分类为主导的生活垃圾分类治理体系非常有意义。

  垃圾分类是社会经济、文化发展到一个高级阶段所必然需要的,也是垃圾处理系统本身进步的一个内在的需求。现在深圳各方面的条件相对成熟起来,垃圾分类的设施、硬件条件初步具备。我对深圳给予高度期望,希望深圳一如从前,给我国特大型城市的垃圾分类工作创造出范例。

  此次规划修编中,还可以更加清晰地突出垃圾分类的地位,以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四分系统为主线,统领整个生活垃圾的治理。同时,充分体现深圳特色,对标国际先进水平,全链条的设计规划,拿出垃圾分类“深圳模式”的特色出来。

  陈海滨:生活垃圾分类意义大,作用明显。从垃圾处理方面来看,垃圾分类有利于垃圾处理实现“三化”,即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垃圾分类后,最大的好处是有利于垃圾处理全过程的无害化。

  在垃圾运输中,会有跑冒滴漏的现象,究其原因就是其中有一部分垃圾比如餐厨垃圾,与其他垃圾一混合,就都臭了。垃圾分类后,不臭的干垃圾就不会被污染,且分门别类也好处理。此时,减量化的功能也开始体现。一些还有用的东西,从源头就分类出来了,在减少了进入末端处理设施的垃圾量时,资源化利用的操作性更大。例如,厨余垃圾混合其他垃圾后不好处理,但单独分出来后,就更容易资源化处理。

  因此,生活垃圾分类制度一旦施行,就必须以其为最主要的因素,来考虑垃圾的收运处理,以及整个环卫工作,以其为主线来统领环卫设施的规划或顶层设计。所以深圳构建以垃圾分类为主导的生活垃圾分类治理体系的思路是正确的,且必须这样做。

  垃圾分类立法必要 但需提高可操作性

  深圳做法

  5月19日,深圳市召开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现场会,印发《深圳市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方案》,意味着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将从以往的鼓励为主转变为全面强制。6月3日,深圳发布了《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指引》,并将于10月底前完成全市各住宅区的垃圾分类设施设置。目前,深圳正结合垃圾分类进家庭工作开展系列宣传。在新的形势和要求下,为进一步加强法治保障,《深圳经济特区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管理条例》的制订工作也在同步进行。以立法形式全面推进强制分类工作,为深圳生态文明建设和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问

  许多垃圾分类做得好的国家和地区,有一条共性经验和启示是,法律先行,通过严格的立法和执法保障来推动。在当前垃圾分类现状下,为垃圾分类立法是否有必要;若立法,应如何增强法律的可操作性,为垃圾分类保驾护航。

  刘建国:立法肯定是必要的。任何一种文明习惯的形成都需要一定的强制力,就垃圾分类推进而言,法律用来约束那些不做分类的人,让他们承担一定的后果,同时也是对那些做分类人员的鼓励,为垃圾分类的推进营造氛围。

  对于立法,有市民提出疑问:“现在国家是否具备了垃圾分类立法的时机?是否应先推动垃圾分类,再来立法?”也有市民认为:“我们可以先立法,定下规矩,在立法的基础上进行强有力的推动。”我认为,就我们国家情况而言,立法和推动工作是相辅相成,在立法中推动,在推动中立法,即一边立法一边推动垃圾分类。这或能一方面及时地化解在推动过程中因缺失法律依据而产生的问题,也可以及时把过程中一些可具有操作性的内容纳入到法律条文中去,两者互动更有利于这项工作的推动。

  但不能简单地把立法理解为强制。法治涉及面很广,比如有了法得先让民众了解、理解并接受,立法的过程也是垃圾分类宣传和氛围塑造的过程。需要在一定时间内进行宣传推广,因此必然是个水到渠成的过程。如果刚性太强,时机不成熟,有50%的人做不到垃圾分类,可能会形成法不治众的尴尬局面,影响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深圳是一个文明程度相对较高的城市,推动立法的基础比其他城市要好一些。这次制订的《深圳经济特区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管理条例》内容具体,责任明确,可操作性强,因此,大家对深圳这次立法抱着较高期望值,希望能为国内其他城市的垃圾分类立法积累经验。

  过去立法中常见的问题是太过原则笼统模糊,缺乏可操作性,堆砌一堆很正确的废话。垃圾分类是具体事务,法规条文应该具体一些,操作性强一些。最重要的是清晰界定垃圾分类链条上各参与方的责任,规定各方履行责任的方式,明确对不能正确履行责任方的约束与处罚措施,推动各方参与形成合力。再一个就是要正视垃圾分类推动不可能一蹴而就等方面的现实,在立法中体现实事求是、循序渐进的原则。

  垃圾分类的“深圳模式” 理念先进思路清晰

  深圳做法

  深圳明确提出了生活垃圾分类的工作思路,即采取生活垃圾专业化分类与社会化分类相结合的“双轨”战略,运用“大分流细分类”的推进策略,全面构建“源头充分减量,前端分流分类,中段干湿分离,末端综合利用”的生活垃圾分类“深圳模式”,用“完善的垃圾分类设施和清晰的垃圾分类投放指引、广泛的组织发动和社会参与、严格的立法和执法保障”的三项方法论攻坚破局。

  问

  作为国内最早提倡垃圾分类的城市之一,经过多年探索与实践,生活垃圾分类的“深圳模式”蓄势破局。与其他城市相比,深圳的做法能否具体作用于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前进?

  刘建国:深圳垃圾分类设施比较多元化,具备相应硬件设备,建立起全链条设计和优化的“深圳模式”——源头充分减量,前端分流分类,中端干湿分离,末端综合利用,理念先进,思路清晰。

  陈海滨:深圳目前的措施是得力和正确的,如生动的垃圾分类指引,清晰的大分流小分类思路。除传统生活垃圾之外,深圳还根据地方特点,对大件垃圾、园林垃圾、果蔬垃圾等进行规范分类,工作细致扎实。“深圳模式”得益于深圳这座城市对于新思维新理念的包容,市民对环保事业参与热情高、执行度好。

  干湿分离技术是现有 垃圾处理方式的优化措施

  深圳做法

  在社会化分类效果不理想的情况下,深圳探索专业化分类手段,作为市民参与的社会化分类的补充。去年,生活垃圾超高压分质和干湿分类减量资源化技术与工艺顺利通过住建部的科技成果鉴定,该技术利用超高压分质分离能快速将混合垃圾分为干、湿两类,有效实现生活垃圾在中段集中分类,可以减少50%的焚烧、填埋垃圾量。

  问

  在我国,厨余垃圾占生活垃圾的比重高,如能将厨余垃圾单独分类、收运和资源化利用,许多由垃圾带来的问题将迎刃而解,但市民在家庭厨余垃圾(有机垃圾)分类上,参与率低,准确率低,效果甚微。对此,深圳探索了专业化分类手段——试点生活垃圾超高压分质和干湿分类减量资源化技术与工艺,计划在缺乏焚烧、填埋等设施的区域推广。如何看待深圳走的这条“不寻常路”,这一做法是否有推广价值。

  陈海滨:我对深圳试点开展的生活垃圾超高压分质和干湿分类减量资源化技术与工艺持积极、乐观、肯定、支持的态度。垃圾分类进程中,想过很多办法,但是垃圾分不出来,这项工艺兼具技术的可行性和实际意义,是垃圾分类的一种好方法。

  在生活垃圾分类中,湿的垃圾、厨余垃圾分类难、投放准确率低、处理难,导致垃圾分类和处理开展难。与其他垃圾混合,还直接影响其他干垃圾的利用价值。因为湿的生物质垃圾的处理办法和干的工业废物的处理办法不一样。

  现在这项工艺能通过超高压将干垃圾和湿垃圾分开,分开后的干垃圾热值能达到2600大卡以上,热值比现在焚烧的垃圾的热值增加了一倍。湿垃圾做生化处理,且质地均衡,更容易处理。

  我认为,这项技术和工艺不是颠覆深圳现行的垃圾焚烧为主、填埋为辅的垃圾处理体系,而是这套体系的补充和优化措施。

  从目前运行的情况来看,技术、工艺是成熟的,装备还需进步一提升。因为在试验阶段,处理量是50吨、80吨,虽然这个处理量不小了,但相对深圳的垃圾量来说,还需进一步扩大工程应用规模,且在扩大规模时,还要进一步实验,继续保证运行的稳定性。

  可在快递行业中 推行生产者责任延伸制

  深圳做法

  据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资工委发布的《快递包装绿色发展调研报告》显示,深圳去年快件达12.08亿件,人均发出快件172件,初步估算每年可产生24.16万吨快递垃圾。《报告》建言深圳要尽快启动垃圾分类立法,将快递包装纳入城市垃圾分类回收体系,并研究出台“绿色包装”资金扶持政策,设立绿色回收基金,鼓励企业和市民参与快递包装垃圾回收。

  问

  最近网上流传了一篇文章——《外卖,正在毁灭我们的下一代》引发强烈反响,其中重点揭露了外卖包装造成了日益严重的环境污染和垃圾处理压力。随着电商等的发展,快递包装已成为城市生活垃圾中的新型垃圾,所占的比例逐渐增多。深圳正在推动电商、快递企业等一起发力,让快递包装“绿”起来。作为一个全国普遍存在的问题,请就如何从源头上减少快递及外卖包装谈谈建议、意见。

  刘建国:《外卖,正在毁灭我们的下一代》这篇网文引发热烈讨论,与其说是揭露城市外卖包装废物的危害,其实更准确的应该是推动人们思考当下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方式。城市外卖包装废物看起来量不少,其实只要进入正常的生活垃圾处理渠道,都可以得到有效解决。

  据估计,在一些大城市,快递包装物可占到城市生活垃圾总量的2%-3%,且还在不断增长,其产生是我们生活方式改变的需要。要为这类垃圾找到出路,一味指责快递公司或者抑制消费需求都不现实,核心还是要分清责任,在快递相关联的各个责任主体中,厘清各自该负什么责任,促使更多的人关注这一问题,并做好垃圾分类。

  具体而言,首先是立法层面需要出台一部包装废物管理条例,规范其生产、流通、使用和处理,对包装废物的全过程管理进行顶层设计。在日本、德国都有这样的条例,要求企业清洁生产,适度、绿色包装,更不能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包装,尽可能从源头减少包装废物产生量。

  其次是制度层面在快递行业中推行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包装废物是快递行业赚取利润过程中产生的废物,不能把处理责任、成本转嫁给社会,比如,可以考虑成立一个专门的快递包装物回收基金,由快递公司付费让专业公司处理。且快递行业信息化程度高,生产量、销售量较为清晰,具备相对成熟的监管条件。

  再次是在行业层面推行清洁生产。快递行业协会可制定行业包装作业规范,通过行业自律来倡导企业减少过度包装,实施包装环境友好和绿色无害。

  最后,还要引导消费者减少对快递的依赖,树立绿色生活、绿色消费的理念。



责任编辑:高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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