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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规范历史建筑保护利用工作 严禁随意拆除
发布时间:2017-09-25 14:55 | 来源:法制日报——法新网


    法制日报北京9月24日讯 记者万静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今天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加强历史建筑保护与利用,做好历史建筑的确定、挂牌和建档,最大限度发挥历史建筑使用价值,不拆除和破坏历史建筑,不在历史建筑集中成片地区建高层建筑。

  通知指出,加强历史建筑的保护和合理利用,有利于展示城市历史风貌,留住城市的建筑风格和文化特色,是践行新发展理念、树立文化自信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地既要保护古代建筑,也要保护近代建筑,既要保护单体建筑,也要保护历史文化街区和城镇格局。

  通知要求,要做好历史建筑的确定、挂牌和建档。加快推进历史建筑的普查确定工作,多保多留不同时期和不同类型的历史建筑。建立历史建筑保护清单和历史建筑档案,对历史建筑予以挂牌保护。

  要最大限度发挥历史建筑使用价值。支持和鼓励历史建筑的合理利用。要采取区别于文物建筑的保护方式,在保持历史建筑的高度、体量、外观、风貌等特征基础上,合理利用,实现保护与利用的统一,充分发挥历史建筑的文化展示和文化传承价值。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历史建筑的保护和利用。鼓励各地开展历史建筑保护利用试点工作,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通知要求,各地应加强对历史建筑的严格保护,严禁随意拆除和破坏已确定为历史建筑的老房子、近现代建筑和工业遗产,不拆真遗存,不建假古董。不在历史建筑集中成片地区建高层建筑。



责任编辑:吴荫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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