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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治理食品小摊贩现状:高校地铁站周边不见踪影
发布时间:2017-09-11 10:07 | 来源:法制日报——法新网


 

制图/高岳   

    法新网记者 杜晓

    食品安全,乃民生之重。作为食品生产加工经营业的重要组成部分,食品小作坊和小摊贩在一定程度上方便了群众生活。然而,食品小作坊和小摊贩一直是食品安全的薄弱环节。由于食品小作坊和小摊贩规模小、分布散、卫生条件参差不齐、生产方式落后,监管难度大,其中的食品安全问题也比较突出。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加快对小作坊小摊贩食品安全进行立法规范的同时,一些地方不断加大力度治理食品小作坊和小摊贩,小作坊小摊贩食品安全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近日,《法制日报》记者在北京街头实地调查走访,探访北京市治理小摊贩、保障食品安全的现状。

    高校附近清理食品小摊贩

    北京市民大西路附近有中央民族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北京舞蹈学院等高等院校,道路两侧有魏北、魏南等社区,学生与外来人口众多,这条街也成了著名的小吃一条街。

    “以前这两侧都是小店铺,卖冷饮的、开饭店的,干啥的都有。”就读于中央民族大学的张鑫告诉记者。

    “不仅如此,到了晚上9点半左右,小摊贩陆陆续续到达民大西门两侧,开始经营,这些小摊贩有的卖麻辣烫,有的卖烧烤,小摊贩售卖的食品各种各样。”张鑫告诉记者,“这些小摊贩多是一辆电动三轮车加小桌子、小马扎,煤气罐、炊具都放在电动三轮车上,车旁边放一些桌子马扎,顾客可以在街边吃,也可以带走。”

    张鑫告诉记者,这种小摊贩的食品安全是个很大的问题,“你根本就不知道小摊贩是否会用地沟油,也不知道食品原材料的安全是否有保障,这些问题可以算是看不见的。看得见的问题就更多了,因为是露天经营,苍蝇、灰尘等等都可能附在锅碗瓢盆上面”。

    “不过,这种小摊贩现在基本都没有了。”张鑫说。

    记者了解到,从6月27日开始,北京市海淀区对民大西路开始进行整治,拆除私自搭建的店铺。

    记者在现场看到民大西路两侧在拆除的基础上立起了栏杆。

    施工工人告诉记者,8月30日开始装栏杆,整个街道都有,主要还是防止有人再次私自搭建经营。

    提起治理小摊贩后的变化,民大西门的保安告诉记者,“以前,到了晚上,那些摊贩都出来了,占了三分之一的马路,生意好的话半个路就全占了。现在好多了。”

    为了保持这一成果,当地街道办事处安排专人对街道进行监管。

    参与协管的段先生告诉记者,“我们是轮流上岗,一直到晚上12点,发现小摊贩就进行劝退,街道两侧的商户如果乱摆放,就会告诉城管执法大队,交给他们处理”。

    地铁站周边不见小摊小贩

    学校周边人流量大,摊贩易聚集,地铁站出口附近亦是如此,尤其是早晚上班高峰期。

    大钟寺地铁站出口一个报刊亭的老板告诉记者,在治理以前,地铁站A出口对面的空地上有几家摊贩。

    “有卖蛋糕的、卖煎饼果子的,还有卖紫菜包饭的。你想想,这旁边汽车来来回回,又是尾气又是灰尘,他们卖的这些小食品能干净吗,这还不知道他们制作的时候卫不卫生。”报刊亭老板说。

    “现在好多了。今年过年之后就开始治理,前面那几间简易房也封了。”报刊亭老板一边说着,一边指着不远处的几处简易房。

    记者看到,简易房的门窗都已被封住。

    报刊亭老板还告诉记者,现在不光地铁站门口的摊贩没有了,通往地铁站天桥上的摊贩也都不见了。

    在地铁知春路站F出口,市民王大爷告诉记者,“原先地铁口对面的马路上有摆摊的,看着就特别脏,塑料袋满天飞。现在治理力度大,小摊贩不敢来了。”王大爷说。

    记者了解到,为了彻底管理食品小摊贩问题,城管部门派了工作人员在地铁站出口附近巡查。

    在随后的调查中,记者还走访了五道口、西直门、北新桥等地铁站,均没有见到食品小摊贩的踪影。

    □ 记者手记

    曾几何时,出没于街头巷尾的食品小摊贩一直被认为是食品安全的“短板”。曾有业内人士分析认为,食品小摊贩难治理,一个原因在于专门针对食品小作坊小摊贩的监管法律还较少、监管职责不明。

    不过,从最近几年的实践来看,以上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

    食品安全法对食品安全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提出了原则性要求,并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依照食品安全法制定具体管理办法。不过,在前几年,全国仅有极少地方出台了地方性法规。2015年12月,国家食药监总局在广州召开全国食品“三小”(小作坊、小餐饮、小摊贩)地方立法座谈会,要求各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积极推动食品“三小”地方立法。2016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印发了加强食药监系统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意见明确,鼓励和支持地方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参与制修订有关食品药品监管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指导推动地方加快完成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和小餐饮等地方食品安全立法。

    食药监系统的法治建设,极大地推动了关于食品小摊贩的地方立法,内蒙古、陕西、广东、河北、江苏、湖北等地相继出台地方条例。今年6月12日,北京市政府法制办组织召开了《北京市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立项论证会,用以规范食品小作坊、食品摊贩的生产经营活动。

    随着食品“三小”地方立法的推进、相关部门的严格执法,食品小摊贩问题不再成为影响“舌尖上安全”的顽疾。



责任编辑:吴荫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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